人身意外伤残保险提供什么保障?
1.一次性伤残赔偿 (Invalidität)
如受保人因意外事故一年后还留下身体或精神全部或部分残废,在完全残废情況下,得到足額保险金額,如部分残废,則按残废比例(所谓的Gliedertax)予以部分赔偿。
2.伤残養老金赔偿(Unfallrenten)
如受保人因意外事故一年后还留下身体或精神伤残超过一定程度(各保险公司不同,一般是50%),则可得到合同签订的终身养老金,有些保险公司顺至加上担保年限赔偿给家属。
3.抚恤金(Todesfallleitung)
如受保人因意外事故一年內不幸去世,則可得到合同签订的赔偿金額。
4.住院补贴(Krankenhaustagegeld)
如受保人因意外事故住院,則每天得到一定赔偿金額,按实际住院天数计算。
5.康复补贴(Genesungsgeld)
出院后还需继续治疗的康复过程,每天得到一定赔偿金額,各保险公司有不同的时间限制。
6.病假补贴(Krankentagegeld)
如受保人因意外事故休病假而不能工作或学习,每天得到一定赔偿金額,各保险公司有不同的时间限制。
7.其他项目一般是免费包括在内如
组织現場救护(Bergungskosten)
整容手术赔偿(Kosmetische Operation)
疗养补贴(Kurkostenbeihilfe)
成人家务补贴(Haushaltshilfe)及孩子住院陪同费补贴等。保额因保险公司而异。
以上保障可自由选择,投保人应该按自身经济情况尽可能选择足够的理赔金额,至少要保证任何事故发生之后不会导致经济出现问题。一般情况下,项目越广,保费越高。当然,各保险公司同样条件下价格相差很大,所以选择保险公司非常重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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